- 燈具燈飾網 2016/11/15 16:39:59 來源:網上收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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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監管事項如下:
2016年7月8日,祺景光電收到飛利浦(中國)投資有限公司在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對公司提起訴訟的《應訴通知書》,要求公司支付貨款1296.76萬元及逾期違約金,并承擔訴訟費用。祺景光電未對上述重大訴訟事項及時披露,直至2016年8月9日才予以公告。
上海監管局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《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》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。根據《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》第五十六條、六十二條的規定,決定對祺景光電予以警示。 - 責任編輯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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祺景光電未及時披露與飛利浦訴訟 證監局出示警示函延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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